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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就這樣走了。
Sherlock等了一下,他算好時間,手上拿著那個人留下的拐杖,走到窗前,John的背影他在估算好的時間內精確地出現在馬路上,他正穿過馬路。時近黃昏,街燈正要亮起,John Watson的雙手微握拳,大步走著,街燈映著他肩上的黑色貼皮,流光微閃。
Sherlock微笑,看著他離開視線。
John忘了這個協助他行走的物件,原因呢?他的腿顯然是因為某些心因性的問題才會需要Sherlock手上的這個難看的鋁製拐杖,所以,他現在想的是什麼?是什麼念頭讓他忘了疼痛不適?
Sherlock開始想著這些問題。
他回到桌前,在網流裡找這個人,John Watson。
那支手杖就輕靠在Sherlock的木椅扶手上,他隨意撫著深色的杖柄,Sherlock不太明白自己在做什麼。他平常不會花時間研究一個平凡的倫敦人。
也許他不平凡。Sherlock在尋找著;倫敦的婚顧公司多如牛毛,不過Mycroft和Mummy會看上的大概只有二三家。
John Watson是新娘最好的朋友;這是今天那些客戶給他的評價。才一天,他就成了九位新娘最好的朋友,和一個王八蛋準新郎的打手。
Sherlock看著fb上的留言,社群網站早就是靠口碑生存的行業最好的推銷平台了,這些神經質的待嫁女子,在上頭拼命誇讚著今天才遇見的Watsons新任婚顧。
John Watson,這個名字普通到令人為它感到尷尬。會取這種名字顯見父母不是懶就是不在意這個孩子吧?
John;簡單的名字。這個字音始於齒間迫不及待的擠壓,結束於一個遲疑的喉音,像是有人急著開口,要呼喚什麼,卻停住了,忘了他要說什麼。
希伯來字義,上帝的賜與。這個名字最特別的地方是,它是近400年間英語世界中最常用的男性名字。
普通至極,卻用來稱呼一個很特別的人。
John留下了他的拐杖和一個邀請,他等著Sherlock去向他要一樣東西。
日落後的房間變得很暗,Mrs. Hudson進來幫他開燈,Sherlock似無所覺地盯著銀幕,Watsons的粉紅色貼心訊息中有一項,今晚,準新人們可以去參觀婚紗展。
Sherlock不需要禮服,但他想要一個他還沒決定問題的答案。
※ ※ ※
對John而言,今天就是地獄的現實化。
處理完9對新人,一位奇怪的客戶和他弟弟,雖然John的任務遭遇阻礙,那個弟弟顯然連婚禮都不肯參加,別說做伴郎了。但John得說,Sherlock Holmes令他印象深刻。
Sherlock本人看來比相片上還,怎麼說,有氣勢?他們家的人好像都有那種不容小覷的態度,好像現身時就要占住全宇宙的空間一樣。但Mycroft不像他弟弟那樣讓John出現如同幽閉恐懼症發作,喘不過氣來的感覺。John覺得自己是落荒而逃的,原因他不清楚,好像身處在毫無掩蔽的空曠戰地當中,有人叫他快撤退,敵人要用毀滅性武器了。
那是什麼呢?John走在街頭時想著:他在樓上看著我,千萬別回頭。一時間他覺得自己像是神話裡不能往後看的脫逃者,倫敦街頭成了冥府的通道般,好像只要有一點遲疑,靈魂就會被留在那裡。
好累,John才上了計程車,放鬆了才開始覺得疲憊,但想起晚上還得陪Molly出席秋冬婚紗展,人生至苦莫此為甚。算了,John說服自己,不過就是去個展場晃晃,十分鐘的事。
但那是他還沒看到Molly手上的正式西服時的簡單想法。
「你不能穿成這樣!」Molly用吼的。她堅定地要求John立刻換上她準備好了的,從專門製作手工男裝的親戚店裡拿來的深色毛料西裝。
「沒關係吧,我…」John一臉苦像,但Molly在這件事上絕不退讓。
「你是門面,不能穿得像要去野外打獵一樣,快點,還有,那個醜拐杖給我換成這個。」Molly說著,拿了根紫檀雕花木杖出來。
「這太誇張了…」John說著,這才覺得自己的手好像空了點。
他那可靠的鋁製拐杖呢?還有,他就這樣一路回來,那他的腿…
他丟掉那玩意兒了。
John呆立著,他還記得自己走進221B那陰暗的樓梯間時心裡還想著爬上樓真是要命,但他完全不記得自己是如何下樓的了;只知道要快點走開。
「不,不用拐杖,不需要了。」John笑著,他還是留了些東西在那裡嗎?但John的心情好多了,他很配合的穿上Molly幫他準備的戰衣,Molly滿意的幫他弄了一下頭髮,雖然John覺得她是在打扮寵物貓而不是老闆,但Molly認真的眼神讓他有重新回到戰場上的感覺,不同的是這回要面對的不是迫擊砲和遊擊隊,而是麻煩多了的,倫敦新人們。
※ ※ ※
無論再怎麼不景氣,婚都還是要結的。女孩們一生一次(咳,也有好幾次的)能讓自己穿上像公主一樣的漂亮禮服,成為最重要的人,即使有人說婚姻生活最美好的一刻就是說I Do時,再來就每下愈況了,但一年二次的婚紗展還是那些女孩們投射夢想最好的地方。
大堆頭式的由美麗的模特兒們展現出婚紗店今年的名牌新貨;Vera Wang ,Vlentino, Pronovias,無論是多層繁複還是簡單性感,全都能吸住女孩們的目光,讓父親們抓緊自己的荷包。但John Watson這個門外漢除了婚紗是白色的以外毫無概念。
不過,他和Molly在展場中受到熱情的招呼,婚顧是店家相當重要的生意伙伴,John手上的香檳杯沒空過,幾個好久不見的表親走來拍他的肩膀,說著就是這樣,你早該回來之類的話。
他身邊的Molly則一臉警覺,像在防備什麼埋伏突擊一樣。
來了,John發現她瞪著門口,很多人和她一樣,把看著伸展枱的目光移了過去。
三個人,一位穿著白色套裝的美女,她微笑著,濃密的棕髮盤起,淡綠色的眼睛掃視全場,身邊一位高個金髮帥氣的男性像護花使者一樣跟著,後頭則有個不太起眼,笑得很可愛的大眼睛男子。
還是男孩?比起他身邊的金髮高個子,這個有雙棕色大眼的男人看來稚氣許多。
「Moriarty。」Molly咬著牙道。
呃?那個金髮高個看來一臉傲然的人就是Moriarty嗎?嗯,看來是一臉狠樣,眼神銳利,像個厲害的狙擊手。
那三個人沒怎麼理會場中的商家,其中那位女士遠遠望著John,溫柔地笑了。
Well,John對美女的笑容通常沒什麼抵抗力,而且這個無聊的夜晚有艷遇出現是好事。他堆起笑臉正要去搭訕,這時Molly拉住他,像在報軍情一樣謹慎地道:
「小心,Irene Adler可是條毒蛇,就是她搶走Clara的。」
啥?John完全狀況外。
所以她是個蕾絲邊?今天還可以再悲慘一點…John灰心地想著。
不同於一臉呆樣的John和皺著眉,像隻驚慌小倉鼠一樣的Molly,泰然自在的Irene笑容可掬,對著身旁的人親切招呼著,Jim則用他一貫的,誇張的動作來突顯自己是個挑剔講究的gay,呃,這可是最佳的婚顧形象。
「那就是John Watson?和他的名字一樣平凡至極。」Jim嫌棄地盯著John說。
「不會啊,他挺可愛的。」在他身邊,Irene & Jimmy最強帥哥招牌兼苦力,Sebastian Moran望著John笑道。
「只要是小小圓圓的你都說可愛,」Jim沒好氣地道:
「說真的,你是有什麼童年陰影嗎?那有男人像你長這麼大了還在玩Teddy Bear?」
「我是在收集,那可是古董玩具市場的搶手高價商品;請叫我Teddy收藏家。」Moran傲氣地道。
Jim想到Moran公寓裡那如山多的各式絨毛熊,其中還有1903年Steiff公司生產的世上第一隻量產泰迪熊。Moran出身殺人不手軟的法國傭兵團,他曾說過,殺人放火只為珍品泰迪。
他可以打爛一百個人,斷手砍腳都OK,但要是他的泰迪熊乍了線,Jim可是親眼看過他這個大個子慌了手腳,滿頭大汗的小心修補著;這小子的針線活好到能臨時上場幫變胖了的新娘改婚紗。當初Jim延攬他時可沒想到這個多餘用途,他那時只是需要一個孔武有力,最好帥一點的退伍大兵,可以在他的企劃中演一下恐怖份子或連續殺人犯的角色。
但是Sebastian真的很喜歡形似泰迪熊的Watsons新任CEO,他在腦中想著要是這個John Watson穿上胖胖的熊熊衣不知多可愛,一定很有古董泰迪的蒼桑感…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Irene開始行動了,她揚眉抬眼,大步走向Watsons的兩隻呆兵,Jim挽著Moran的手(這時Moran的功用是讓新娘子們臉紅心跳的同志伴侶__沒有殺傷力卻又迷人得要死),在Molly還沒來得及開口前,笑瞇瞇地對著她說:
「Molly,我好像說過妳不適合穿黑色吧?考慮一下妳的身材,還是乖乖穿小洋裝就好了。」Jim斜睨著她,嘲弄地道。
「呃,Jim,你…」Molly氣得臉都紅了,John這才知道誰是Jim Moriarty。
原來是這個人啊,看來很年輕嘛,一雙深邃的黑眼睛百無聊頼地看著他人,John發現自家的設計師只會急呼呼地瞪大眼,語無倫次的喃喃說著,才不是…
「紳士不該對女士的服裝發表這麼不當的評論,這很沒風度。」John發揮了騎士精神,悠然地幫了Molly一把。
「John Watson?」Irene笑盈盈地,伸出手來,John輕握了一下,想著這個女人可是他那恐怖老姐的情敵。從John有記憶以來都是Harry搶他東西的,沒想到居然有人能從Harry身邊搶女朋友。
「Adler小姐?」John回應她,滿懷敬重。
「叫我Irene。」Irene用半責備的笑意道:
「Jim只是愛開玩笑,別介意。妳今天很美呢。」Irene對著Molly拋了個媚眼,Molly臉紅了。
John這個正常男人,在幾週前還在充滿陽剛味的地方生活,話說當兵二三年母豬賽貂嬋,何況是能引人遐想的女同志調情呢?
於是John也有些慌了手腳,在一旁的Jim更看不起這兩個笨蛋了。
「我聽說了,Holmes家的案子要給你們做,」Jim無所謂地道:
「Dear Molly,這次不會再有新人落跑了吧?」他說著,挽著Moran的手走開了,順便帶走了大群新娘的迷戀視線。
Molly站在那兒眼眶泛紅,上回有個Robinson家,新娘在婚禮現場直接甩了新郎跑掉了,Molly職業生涯中的奇恥大辱。
Jim在經過Molly身邊時瞄了她一眼,他最喜歡看這個棕髮女孩那副快氣哭了的表情。Molly只能瞪著他,快開始抽鼻涕了。
「我…我想去…」Molly低著頭,John拍拍她,心想這好像幼稚園小朋友在鬥氣,不過搞不清楚狀況的他大概也知道Molly需要補個妝吧。
Molly離開前抓著John的肩膀,很用力地說:
「無論如何,我們這次一定要把Holmes這個案子辦好。」
John苦笑,妳說得簡單,咱們第一步就要掛了耶。看著風姿綽約的Irene & Jimmy三人組在場中如巨星登場般的受人矚目,John真有點沮喪了。
自己身邊只有一個呆呆設計師,實在很難贏過這些人。John雖有不如放棄算了的想法,可是,身為上尉醫官,百年家族Watson的傳人,不能棄可憐小女孩和心碎的姐姐不顧吧。
他可是個負責任的男人耶。
但現實狀況是,第一關Sherlock Holmes那兒就過不去了。
就在他想著是不是再去一趟貝克街,這回別急著跑,好好說服一下那個小子時,他看到了。
Sherlock Holmes。John對男性的外型真的沒概念,但那個人走進來時,那張長臉昂然不屑的掃過身旁的人,他的大衣衣角好像自行帶著電風扇一樣,隨著他誇張的步伐翻動著時,John一片空白的腦子裡想的竟然是,他真像電影裡的超級英雄。
Sherlock Holmes淡然地走到他身前,將他的鋁製拐杖舉起,道:
「你忘了東西。」
John微笑接過。
不像灰姑娘的玻璃鞋那麼美,中年軍醫只拿回了他的破拐杖。
童話故事中的王子拯救了美女,但我們的偵探則在重遇軍醫時給了他一個要求:
「我想到我要什麼了,你。」
「啥?」
Sherlock笑著欺近John,遠處的Jim Moriarty怒火中燒地看著他的偶像如同捕捉幼熊一樣,把那個又呆又普通的人抓進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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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婚禮通常由女方父親負擔婚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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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有祖先的不止John Watson一個,呃,這是廢話,不過,這裡要強調的,是我們那位看來很親民,有點懶散但很有個人魅力的探長,Greg Lestrade。
Lestrade這個姓氏源自法國,他的祖先以驍勇善戰聞名,曾加入獅心王查理的十字軍。Lestrade老家流傳下來的故事是這麼說的:當時法蘭西境內的小不列顛還在英王的管轄下,Lestrade以一個鄉下來的小領主,參加查理位在法國的朝庭舉辦的比武大賽,一戰成名,爾後在聖城戰役中奪了不少功勞。
這故事很像某部好萊塢的亂來電影,但Greg的老爸說祖上流傳下來的事跡可是千真萬確的,他們這家子法國佬從那時期開始就這麼成為英國人了。Greg對古人沒那麼多懷想,只知道他們家的老祖宗的確是那位好大喜功的國王身邊的武士。可惜,獅心王名頭雖亮,治國卻很糟。他老人家窮兵黷武還搞到民生凋敝;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Lestrade家的英雄主義是從那時候就開始確立的。於是,這個家族的男人做的多半是很有男子氣概的工作。
比方說在中世紀時,他們家就出了不少武士,這個勇武的家族在純白女士,伊莉莎白一世時被冊封在海邊,原因是為了保疆衛土;呃,那年代都在打海戰的嘛。進入維多莉亞時代後,則成為靠海觀光休閒小鎮上的鄉紳兼治安官。第一次世界大戰,這個強勢作風的家族當然要去從軍。Lestrade的曾曾祖父在西線戰場上還被炮彈碎片弄傷了一隻眼睛,回國後依舊受到當地民眾的愛戴,他那獨眼龍的氣勢嚇壞了不少孩子。
即使後來不當官了,Lestrade家族仍然是當地居民心中的領袖,連警察都要聽他們的,他們家的長輩就是鎮上的裁決者,鄉民們有句話:先找Lestrade,再去找警察。延續到後來,Greg Lestrade這個有點叛逆的小孩在60年代,某個暴風雨的夜晚出生了。
我們特別的探長十五歲以前的願望是要當背包客,環遊世界(不然就是去當搖滾樂手),家人支持他(主要是老媽),我們家的男孩子嘛,就是要有雄心壯志。而這小子的確以Lestrade家族常見的毅力和堅持達成願望。Greg在18歲那年開始他的行程,身無分文的從英倫群島開始,一路向東,走過了歐洲大陸,最後結束在北非的埃及。
也許這不算是環遊世界,不過,Lestrade在年輕時的確是個心思自由如風的好男孩。回到英國後他決定要留在大城市發展。像他的祖先一樣,Greg Lestrade成了英國最重要的執法單位,倫敦警察廳,也就是那了不起的新蘇格蘭場的探長,這可不是隨便打混就能辦到的。當然,他運氣和祖先一樣好,認識了世上唯一的咨詢偵探Sherlock Holmes這個千載難逢的好幫手,說真的,人們總是覺得Lestrade是靠Sherlock的天才頭腦才能成為探長的,這是外行人的愚昧想法,要知道能保持開闊心胸,接受一個死小孩無禮的建議,還能鎮得住不甘心的屬下和找麻煩的上司,Lestrade其實是個EQ天才。
這位天才現在有個難關要過。倒不是他那被炸彈弄傷了的身體,而是他強硬的老媽,Mrs. Lestrade。
從小到大這個老媽幾乎是完全支持他的,她總是說我們家的Greg頗有乃祖之風,勇敢過人。這位老媽的祖先也有點來頭,她的曾曾曾…祖父是黑王子愛德華麾下的武士,她的家族向來以強悍及反抗權威聞名約克郡。Lestrade性格中那分勿枉勿縱,只要真相不顧顏面的堅持就是從她那兒繼承來的。
這世上的老媽只要是生兒子的,大多都有一個完美的英雄形象在心裡;不是老公,那是拿來失望用的,從她們的肚子裡出來的那個小子通常是完美無瑕的。這其中以Lestrade家的媽媽表現得最明顯,她總是對外宣稱她兒子是世上最好的男人,也是啦,上那兒去找這麼個英俊挺拔,幽默可愛,吃公家飯還能被媒體稱讚是犯罪剋星的好兒子呢?
說到這裡,我們應該可以明白Greg Lestrade的困擾了。Greg這輩子做得最令母親失望的事是娶了那個她很討厭的,事後證明果然是個水性楊花的女人,最聰明的事當然就是離婚了。而現在,Greg得打通電話給家人,最重要的,是向告訴他那永遠支持他的,來自約克郡,有戀子情結的強悍母親,他要再婚了。
而且,這回是要跟個男人結婚。
Greg看著手機,鼓起勇氣,按下了撥號鍵。
※ ※ ※
Ok,John認真的發現目前場上的群眾,尤其是女性,全都用奇特的眼光看著他。
還是他們?以Molly為例,她從休息室補好妝出來,一抬眼就看到她的臨時老闆被那個很有格調的男人抓進懷中,她的腦中瞬間跑進一堆畫面,靈感像海浪一樣湧入。
Molly立刻拿起手機拍下,同時間有些新娘也開始把注意力轉回Watsons了。
天哪,Molly心想,這畫面太完美了,等一下要發到FB和官網上,我們強悍的前軍醫,現任CEO和他完美的情人…呃,等一下,John在幹嘛?他幹嘛推開人家啊。
Molly氣沖沖地衝到正要躲開Sherlock那雙長手臂的John身後,用力把老闆推回這個她看過穿Armani最好看的男人懷中。John一個踉蹌,才剛脫困又摔進大衣做成的陷阱裡了。
「別亂跑!」Molly小聲地吼著。她抬頭,用無限崇拜的眼光看著她的英雄,Sherlock Holmes。
「你好,Mr. Holmes?我是Molly。」她說著,伸手。
Sherlock皺著眉,奇怪的女孩。
「Sherlock.」Sherlock道,左手攬著我們的醫生,右手有禮的握了一下這個一身不適合的黑色小禮服,唇膏選得太紅了的女孩。
等一下,媽的這算什麼啊?John不解地回頭望著Molly,剛被Molly推了一下他的鼻子直接撞到Sherlock的鎖骨上,還好對方身上有條圍巾擋著,不然這一下恐怕要流鼻血了,這傢伙一身骨架子像穿著盔甲一樣,那顆比John大一些的腦袋看來也很硬,搞不好練過鐵頭功什麼的。
「叫你別亂動,看,現在全場的視線都在你身上了,沒人要看Jim和他那個大個子男朋友了,有沒有?」Molly小聲地,遥望著Jim道。
「啥?」John一臉迷糊。
「Molly小姐的意思是你最好乖乖的貼在我身上,」Sherlock傲慢地笑著,一把攬住John的腰:
「考慮一下你完全沒有令人信賴的氣質,我的意思是:你太直了點,Molly小姐的建議相當有創意,本人的形象能為你加分不少。」
Sherlock聽說過婚顧業的不成文條例:最好的規劃師通常是gay,於是他用力把呆呆的John抱緊一點。
說到婚顧業為何充斥著gay,有幾個很容易明白的道理。
如果你認為女人最好的朋友是女人,那你就錯了。同性永遠相斥,新娘早就有個手帕交叫伴娘了,她不需要另一個女性來了解她。而一個同性的未婚婚顧可能會造成的心理陰影有二點:
1. 她永遠比缺乏自信,恐慌中的新娘漂亮,這會讓新娘緊張。
2. 同上,她可能會讓新娘不敢讓她的新郎靠近這位單身公害。
所以,無論是Harry Watson還是Irene Adler,二位女王都是以公開同志身份做婚顧的,她們表現得明顯:別怕,我對你未婚夫沒興趣,對妳可能還有點意思。這招總會令新娘臉紅心跳外加信心up。
而且,傳統上總認為有時尚感並且懂得女性心理的男性應該也都是Gay。
至於其他做得好的女性婚顧,像Watson媽媽,則一定要把帥老公和可愛小兒子帶在身邊,讓新娘子們放他媽一百二十個心。
於是,我們可憐的John,被這位來跟他談條件的高個長臉男抱在胸前,而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偵探小聲地在他耳邊說:
「看來我得跟你要演出費才成。還有,我的條件你聽清楚了吧。」
好吧,Sherlock玩開了。
John把他那顆亞麻色的頭從Sherlock的臂彎中擠出來,沒好氣地看著四周,不是吧,這是什麼詭異的地方啊,那群親戚居然一臉放心,還有人說他幹得好咧,在好那門子啊?
Sherlock一臉得意,他完全不介意有人把他當這個矮小男子的情人;還挺好玩的。
本來Sherlock只是想到這兒來,會一會這個打手,給他個難題,看他要如何回應。
不過既然天時地利人和都配合得很好,這下John Watson沒辦法脫身了。前軍醫現在對著好奇的眾人笑得很假,用耳語咬著牙反抗道:
「別開玩笑,你要我?先聲明,少來那套,我做婚禮規劃,不是來賣身的,你要不想參加婚禮就別去了…」
「所以你想跟我上床?」Sherlock笑得很開心。
「什麼?」John瞪著他,笑不出來了,這個瘋傢伙從那個角度推斷出這個結論的?
「我說要你可沒說要和你發生性關係,你這小腦袋一路跑到那麼遠的地方,可見得你的潛意識面非常渴望發生這件事,我個人的網頁上有篇文章專門探討『脫口而出的心理誘因』,你該看一看…」Sherlock低下頭,在他的臉頰邊濤濤不絕地說著,好吧,John得說此人的說法入情入理且貼在他耳畔的聲音該死的好聽,更糟的是,有人跟他說過,他的唇很柔軟,觸感超好的嗎?
至於小Molly,她只是笑瞇瞇地對著Jim,露出了勝利的神情。幹得好啊,老闆。Molly小姐對賣掉John Watson完全沒壓力。
當然,Jim Moriarty是個喜怒不形於色的人,他只是冷笑二聲,轉頭看別處,他身邊的大個子反應就大了點,Moran很認真地小聲建議道:
「需要我動手把這個John Watson處理掉嗎?」
Jim瞪他一眼,懶散地道:
「你只是想把他抓回你的工作室打扮成真人大小的泰迪熊吧,別無聊了。」
呿,Sebastian扁嘴,心想那件熊熊衣放在櫃子裡很久了,難得有機會玩一下。
「兩位認真點,」Irene不悅地望著Sherlock和John,深吸口氣道:
「看來Sherlock和John Watson有交情,難怪Mycroft Holmes要委託John Watson去處理Sherlock了。Jim,」Irene淺笑,側頭看著Jim:
「你有什麼想法了嗎?」
「有一點…」Jim看著興奮莫名的Molly,忍不住笑了,這女孩真單純極了。
Irene皺眉,變得沒那麼漂亮了。Jim一直都是不受控制的人,她摸不透他現在的想法。
看著眼前的對手John Watson靠在Sherlock Holmes身邊,可惡,連身高差看來都很搭,這兩個人不會早就在交往了吧?
好吧,Irene開始想著,她可以打散一對Watson的愛侶,沒理由打不散另一對。
至於焦點人物John & Sherlock其實處於拉鋸中。
「那好吧,說清楚點,你要我做什麼事嗎?」John沒好氣地打斷Sherlock的心理學演說。
John有些無法忍受對方不停在他臉頰上呼出的溫熱氣息了。要命,這個人混身上下散發驚人的操控慾,從他過份強勢的動作到可以迷死一卡車Molly的聲音,John這個從戰場上求生歸來的軍醫覺得面對敵軍時最少還有點距離感,現在Sherlock這個敵人直接貼著他,John連要從那裡下手反擊都不知道。
「你很有趣,看來不無聊。我缺一個室友,你今天就跟我回家。」Sherlock淡然地道。
「條件是你得出席婚禮還要當你哥哥的伴郎。」John立刻討價。
「出席婚禮可以,伴郎免談。除非你能拿出更好的誘因。」Sherlock也不客氣。
更好的誘因?John忍不住想到…呃,算了,要是說出來又要變成他主動要求了。
「那就拉倒,要嘛全部答應,沒有答應一半的,說實在的,我沒必要為了一個幾小時的婚禮去住到你公寓裡。」John終於脫出Sherlock的懷中。他抬著頭,淡定地笑著。
Sherlock低頭微笑看著John,他可以從John漂亮的深藍眼睛中看到一些奇異的東西,John笑得自在,他好像也在玩。
他們在討論的是他那無聊哥哥的婚禮,但Sherlock卻有遠不止於此的感覺。
「考慮一下,我在給你機會說服我。」Sherlock悠然地道。
完全狀況外的Molly急著更新訊息,她盯著手機,在一旁敲邊鼓道:
「John,我也覺得你們應該先同居一陣子。」
閉嘴。John白了她一眼,自覺好笑,一個軍醫何時淪落到要跟人同居才能保住家業啊?
「好吧,我們再看看,也許你會改變主意。」John同意了。
Sherlock微笑,他等著這個前軍醫發動下一波攻勢,哦,他會的,根據Sherlock的判斷,他相當期待這個矮個子的可愛男人發揮他的說服力,那應該是件美好誘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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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圖讓偶忍不住胡扯一下祖先們,於是花花和探長的祖先站在一起大概就像這樣吧…
這篇全在亂來,完全不靠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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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在百般不願下,無奈地在跟著Sherlock回家。Molly這時發揮了她在婚禮時才會表現的快捷反應,跑去幫他收拾了盥洗衣物,還很認真的要幫他搬家, 她要John乖乖跟著Sherlock走就好,John心想這算什麼,他連抗議Molly違反勞工法規強制他執行不當工作都不行,因為他自己是老闆。
到了221B後John還得說服房東太太Mrs. Hudson整理出樓上的空房間給他。
『我需要另一間臥室,真的。』
John對著睡眼惺忪的老太太這麼說,迷糊的老太太不太能理解,三更半夜和情人回家過夜為何要睡另一間房呢?又不是維多莉亞時代;老太太還說了,她那個時代的人還比John現在開放點,想當年那狂熱的50年代啊…Mrs. Hudson叨唸著去幫他整理了三樓的空臥房出來。
John只覺得老太太年輕時大概也是個瘋狂女孩吧,不然怎會嫁個殺人犯呢( Sherlock說他得到房租優待的原因是幫了老太太給自己老公判了死刑)。
我們的醫生看來是一副心不甘情不願的樣子,不過,John說服自己,貝克街可是倫敦難得的好地段。市中心區,近地鐵站,這間房子本身舒適可愛,雖然舊了點。從實際的角度來看,這裡比他那郊區的小單身公寓要來的好多了。
這是在他躺在三樓安睡時的想法,可惜,當他一大早被奇怪的巨響吵醒,走下來看著頭戴安全鏡,手上拿著焊槍,淡定的要他泡杯咖啡的Sherlock時,立刻就後悔了。
John心想,老子又不是你的下人?不過看在自己也要吃喝,John揉著眼,做了二人份的早餐,好好地端到沒被奇怪實驗器材堆滿的書桌上。
John相當不客氣的吃喝著Sherlock的存糧,正試著要說服看來心情很好的新室友,做一次伴郎他不會死時,不識趣的客戶Mycroft來了。
Mycroft Holmes,準新郎之一,高大挺拔,優雅有禮,總是笑容滿面,其人自稱在大英帝國政府中擔任一個小小的官員;請注意,自稱。
一位小小官員的個人證件能打開英國境內所有軍事基地的大門,以及各層級政府單位的出入門禁,以此看來,我們實在很難相信這種不合常識的說法。
現在這位“小小的官員”佇著他的黑傘,傲慢地大步走進完全沒門禁的221B,漠然看著坐在書桌前嗑早餐的,真正的“小小老百姓”醫生兼職婚顧John Watson。
「Dr. Watson,看來你的工作表現的確如同我所預料的,相當有效率。」Mycroft滿意地道:
John皺眉望著這個新室友口中所謂的,他應該要緊張的人,再轉頭看看坐在他對面的Sherlock,這小子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正在讀報。
「別想太多,我還沒答應。John,我得說在說服我這個工作上你做的並不積極。」Sherlock冷然地道。他正專注在社會新聞版上,拿袋屍案當早餐佐料。
Mycroft聞言只是悠然笑著,直視著John道:
「才認識一天就同居,Dr. Watson,希望你還記得在下的委託,不然,依你這個進度到了週末我恐怕就會先收到兩位的喜訊了;而分心是很不專業的。」
現在是怎樣,這兄弟二人真的在鬥氣還是聯手逼他去…呃,幹嘛都行。算了,John喝著茶,處變不驚地叉著他的蛋卷道:
「別擔心,現在是不吉利的五月,就算要結婚我也不會挑這個月,何況我還有三週不是,最少Sherlock已經同意出席婚禮了。」
「這並不困難,樓下就有一組人能確保他當天會出現在禮堂,只是不太好看就是了。」Mycroft的淡然中有些許不滿。
在報紙後的Sherlock傲慢地微笑著。他道:
「看在樓下那群全都是Mycroft的手下,John,我說過他就是英國政府嗎?這可以保證那幫傢伙無能的程度僅次於他的未婚夫所屬的倫敦警察。我的建議是你就把他剛說的當笑話聽聽就好。」
Sherlock繼續翻到下一頁,有趣,意外死亡的足球員?
John嘆了口氣,太詭異了,這對兄弟都在現場,相距不到五步,卻好像對方不存在一樣,只跟他說話,Holmes家的人還可以再幼稚一點。
「總之,案子是交到你手上了,John,」Mycroft笑得很親切,他用雨傘點著地板,悠然地道:
「期待你的回音。」
他說著就自在地離開,John皺著眉,坐在對面的室友冷冷地瞪著他哥哥的背影,John心想,你這是來亂的嗎?我要是你弟弟現在死都不會答應了。
「咳,我說,先把你們兄弟倆這無聊的鬥氣放在一旁,我相信令堂應該也很希望你能在婚禮上協助你哥哥…」John對著Sherlock,用對著兒童病人的耐性說著。
「無聊的鬥氣?」Sherlock用鼻音不屑地哼了一聲,將報紙丟到一旁:
「弄壞我的玩具是鬥氣,搶我的聖誕布丁是鬥氣,把我花了好幾天完成的倉鼠實驗丟進壁爐裡是鬥氣,但這個絕對不是,這是騙婚,是犯罪行為。我絕對不會在那個死胖子的身邊替他保管婚戒,當他的幫兇,聽他用漂亮的謊言拐騙Lestrade嫁給他,他死都別想。」
Sherlock好像想起了什麼可惡的往事,現在拿醫生做的蛋卷出氣了。
John覺得他好像把那盤可憐的食物當成Mycroft了,Sherlock用力叉著那塊可憐的蛋,像在用藍波刀殺壞人一樣。
「哦,所以,原來你愛著Lestrade啊?」John悠悠地笑道。
「什麼?」Sherlock的叉子停下了。
「我昨天看了一下你的網頁,你自己寫的,脫口而出的話中可以觀察到對方的真實心意,尤其是在憤怒中。而你剛說了,你不願意聽著你老哥拐騙Lestrade,也就是說,你其實是在嫉妒他嗎?」John笑著,靠著椅背喝他的茶。
Sherlock居高臨下的瞄著他,冷笑了一聲,吃了口蛋後道:
「John,這招不錯,但是激將法實在太老套了。我對Lestrade那個呆子沒興趣,事實上,我唯一承認的結婚對象是我的工作。而且絕對不會為了澄清你的說法就答應做那麼無聊的事,你再想別的招數吧。」
John看著他,在晨光下Sherlock的眼睛變得清亮,讓John聯想到映著日光的冰河。
「值得一試。」John笑著,不知怎的,Sherlock的回答令他挺愉快的。
是嗎?Sherlock想著,值得什麼呢?是試試看這招有沒有用,還是明白了其他的事?Sherlock 直視著他,想從他的表情和動態中看穿他的心思,這不難,John的習慣很好,他在進食時很專心,這是自然,他是個醫生。
軍醫,受過傷,這個人的性格可以從他臉上的紋路判斷出來,他愛笑,也很容易煩惱,嘴角的紋路顯示此人會在必要時變得嚴謹直接。John的眼神很明朗,他很清楚自己的魅力所在,當用他那雙漂亮眼睛直視他人時其實是一種攻擊。手上的繭表示他善用槍,一個醫生卻可能對奪人性命的武器很有概念。許多的細節就這麼顯示在眼前,Sherlock認為他幾乎可以形塑John的一生了。
John低下頭,安靜地吃著早餐,他發現自己並沒有那麼急著想完成這個任務,而令他覺得奇怪的是,他還記得昨天傍晚離開前那種緊繃的情緒,當下他覺得自己像在遠離什麼危險一樣。
他還是有那時的感覺。現在Sherlock坐在身邊,正在犀利地望著他,John心想他是在練什麼『用雷射死光盯死你』的特異功能嗎?
Sherlock是個陌生人,John認識他不到24小時,對他的了解全從Mycroft留下的資料而來。而他這麼看著自己,John本應覺得對方的眼神有敵意且危險,卻完全沒有, John莫名的有些安心平靜,還很有趣的感覺。
也許是因為這個老公寓吧,坐在裡頭好像就會被沈沈的氣氛包圍著。像在雪夜裡抱著被子喝熱茶一樣,在這個起居室裡,只有溫和的暖意。
連現在兩人之間的沈默也讓John覺得很自然。
Sherlock終於把視線移開,回到他的報紙上。John不知道的是,Sherlock剛才想的,其實只歸納出一個他完全想不通的問題。
平凡如你,為何如此惑人?
※ ※ ※
比起那個彆扭的弟弟,Mycroft其實有更煩心的事。
在走進Watsons之前Mycroft並沒有計劃要讓John Watson去說服他弟弟參加婚禮,甚至做他的伴郎。他原本打算當天直接綁架Sherlock,丟到禮堂上就打完收工了。但當他收到最新情資,John Watson這個完全沒經驗的新手居然能在一天之內搞定九對新人,Mycroft忽然有種『試試無妨』的想法出現。
他等著John回報失敗,有趣的是他收到的訊息是這小子居然和Sherlock同居了。
一定得親眼看看。而Mycroft看到的景象讓他覺得像看到什麼奇蹟出現一樣,他冷漠的,只對連續殺人犯有興趣的弟弟居然坐在那個醫生對面,吃著他做的早餐。
光是有厭食傾向的Sherlock願意吃東西就已經是很難得的事了,更難得的是他對面坐著的是個正常人,不是殺手或死屍之類的,Sherlock向來較有興趣的東西。
看來他這次是歪打正著了,這稍稍緩解了他心中的煩憂。
無論如何,當下再麻煩的事都沒有Lestrade那通電話造成的困擾更嚴重。
Lestrade沒和他說什麼,Mycroft來到醫院看他,這是他每天都要抽出時間來做的事。而現在,Lestrade只是淡然地說,他通知老家了,一切安好,家人只是有點訝異罷了。
Greg微笑著,好像這件事沒什麼大不了的,但Mycroft其實早已從通話監聽記錄裡得知,Lestrade的母親,他的準岳母大人壓根就氣壞了。
記錄大概是這樣的:
Greg:『呃,我要結婚了。』
Mrs. Lestrade:『你不是才離婚?』
Greg:『媽,我離婚二年了…』
Mrs. Lestrade:『有這麼久了?不管啦,你還不怕啊?這回又是那個蠢女人啊?不會是你那個手下Sally吧?她很笨耶。』
Greg:『呃……』很長的停頓。
Greg:『不是,呃,是個很聰明的,男人…』男人這個詞語氣又輕又小聲。
停頓,很久,很久…
Mrs. Lestrade:『男人?』語氣尖銳。
Greg:『是,沒錯,男人,他叫Mycroft Hol…』堅定的,令Mycroft聽得心頭一震的語調。
Mrs. Lestrade:『你是瘋了嗎前妻搞外遇你就直接找男人了這沒道理我兒子怎麼會要跟男人結婚那你要冠夫姓嗎我們家可是出身自獅心王親信的法裔武士啊你可別給我弄個莫名其妙的英國姓不管了這不是重點重點是你不准給我結這個沒大腦的婚!』
通話結束,Lestrade再回撥時收到的訊息是,他老媽出門了,聽說她打算坐第一班火車來倫敦。
Lestrade其實只有二個疑問,一就是為何他老媽認定他是要嫁人啊?再者則是老媽是打算來倫敦阻止他嗎?
他煩得要死,但他不想讓Mycroft也跟著煩心,這是他自己要面對的問題。於是他只是安然地笑著,聽Mycorft說他早上看到的神秘事件,Sherlock居然有個室友了。
Mycroft當然明白他的心思,這個特務頭子可沒打算讓已經躺在病床上的Lestrade去處理這件事。
這說來挺無奈的,當Mycroft向自己的母親說明他的婚事時,她正閒散優雅地在花園裡修剪她的玫瑰。
「沒想到他願意和你結婚,說真的,這位探長相當正直,你可別無辜負人家;我們家就屬你最善於權謀了。」Mrs. Holmes道。她的想法很奇特的和Sherlock有異曲同工之妙。
Mycroft那時坐在一旁喝茶,他母親起身微笑著,這位出身好萊塢的明星身邊的朋友很多都是同志,她對此毫無障礙,
但這位特別的老媽說了,結婚是一定得要辨婚禮才成,隨便登記一下太不得體了,他們家可是倫敦時尚界的風頭人物;Sherlock會成為倫敦最上鏡的名人不是偶然。
Mycroft現在盤算著,出身自獅心王親信武士及黑王子的手下,Lestrade家族似乎是走強硬路線的,這和他們Holmes家不太相同。
Holmes家族最早可追溯至來自北方的維京人,家中族譜裡還有個海盜的頭目,在亨利二世時他們家的祖先是國王手下的鷹犬,這位陰險的國王有多殺人放火的陰謀都是由聰明過人的Holmes老祖先籌劃的,這也讓這個家族一直處在神秘和幕後黑手的氛圍裡。
連近代圓場的建立這個家族都曾貢獻不少心力,要說他們家是間諜的老祖宗也不為過。
強悍的武士家族嗎?Mycroft溫和地微笑著,握著Lestrade的手,看著他安睡,Mycroft發誓,無論對手是誰,即使要用上Holmes家幾百年累積下來的智慧,他也要完好的辦成這次婚禮。
就算來犯的敵軍是他親愛的岳母大人也一樣。
8
對一個不務正業的醫生而言,John Watson的暫時轉業算十分成功的。
如果他的新室友別坐在一旁發出不耐哼聲的話。
Sherlock和John現在都坐在粉紅色的Watsons起居間裡,John相當認真的對著眼前一臉緊張的客戶;一位有點圓乎乎的準新娘;她對Molly的企劃沒啥信心。
「我知道高空彈跳婚禮是我們自己要求的,可是,我現在很害怕,畢竟,呃,那個,我的體重一直減不下來…我覺得那天可能會失敗…」
新娘扭著手,紅著臉,她老覺得坐在這位笑得很親和的婚顧身邊的那個黑卷頭男子一臉嘲諷冷漠,像在笑話她一樣。
「是的,一定會失敗,照妳現在的體重和臉色,以及妳的呼吸聲判斷,妳有20%的機率會在跳下吊橋前就因心臟麻痺而死…」Sherlock在John正要好好安慰她時搶著道。
「Sherlock…」John扶額,新娘子現在一臉驚呆了的模樣。
John後來花了好大的功夫才穩住了客戶的心情,告訴她要是她放棄高空彈跳也無妨,Watsons的Molly早想好備用方案了。這當然是閉著眼睛胡說,Molly現在那有空啊,不過John莫名的相信了他新室友的判斷,於是他也覺得冒生命危險結個婚未免太扯。
送走了客戶後,John叉著腰,皺起眉頭望著Sherlock,他正在閱讀Molly抱出來的一堆文案,用專業冷靜的態度指點著裡頭不合邏輯的地方。
Molly小姐也不知道有沒有聽進去,只會看著Sherlock傻笑,John忍不住了,他不解地問:
「Sherlock,你沒有自己的事要做嗎?比方說,探案?」
Sherlock冷然地白了他一眼。
這是個很無禮的問題,Sherlock心想。John好像暗指他是個沒案子的偵探一樣。
但他目前的確沒工作。Sherlock向來認為蘇格蘭場裡頭只有Lestrade這位探長的智力算還不錯,事實證明他是對的,Lestrade正在受傷休養中,果然就沒人聰明到找上Sherlock咨詢案件了。而他那點閱率低得可憐的網頁裡也只有一些怪宅男丟了幾個無聊問題給他:可否由跡證中查出女超人是否為受虐型蕾絲邊?因為她總是被綁著…這是什麼腦殘案件啊?
他掃視了一下網路資訊,Sherlock看到Watsons的網頁上有他和John擁抱的照片,Molly發花痴似地弄了個美美的粉紅色背景圖,還有亮晶晶的小愛神動畫在兩旁繞圈呢,於是Sherlock非得跟著John上班不可,他要觀察使用了他的肖像權的公司是長什麼樣的。
閒得要死的Sherlock發現新室友的工作還算有趣,他光是坐在那兒推理這些新人的背景,引發他們想辦這些奇怪婚禮的緣由就可以殺掉不少時間了;總比他坐在家裡發呆來得健康點。而且那位Molly小姐更是把他當偶像一樣,不停的問他問題。
「基於目前我難得有空,John,你得感激我願意花時間看看你這些不靠譜的case。」Sherlock不理會John,用力翻了幾頁,看到他哥哥和好探長的資料。
「鳶尾花?還要藍色的?這是誰提的要求?一定是Mycroft那個變態。」Sherlock不屑到了極點。
John弄不清鳶尾花變態在何處,他只知道光這個要求Molly就找了好多個承包商才搞定,Mycroft要求現場全都要布置藍色鳶尾花,Molly初步規劃了一下,起碼要二千朵才夠。
只有三週,除了場地沒什麼問題,因為就在Holmes位於倫敦的豪宅內,其他關於賓客,請束,外燴,現場裝置,全都沒個準,Molly已經開始加班了。
「你哥哥很好啊,他的助手還留了電話給我,要我有任何問題直接打給她,她會盡量幫忙。」Molly笑瞇瞇地,她很少碰到這麼有本事的客戶,就說外燴吧,她只是說了一句,太趕了,可能排不出檔期而已,就有米其林三星的餐廳主動打電話來表示願意承接了。
Sherlock冷笑一聲,他很清楚Anthea只要一通電話,連皇室都會願意協助的。
而John看著Sherlock那副傲慢樣,心想你現在就是個待業中的偵探,沒事做死賴在我這兒吧?John苦笑,也好,他反正要執行他的工作,說客。
「就算是變態騙婚,那位探長也答應了,」John悠然地走去倒茶,微笑坐在他自家的長沙發上道:
「你不想幫Mycroft,那何妨換個想法,就算你是在幫Lestrade如何?據我所知,伴郎的定義是協助新郎保護新娘…呃,就當Lestrade是新娘好了…」
「你說的是石器時代的搶婚習俗,現在是21世紀了,相信我,就算是上古時期也沒人敢和Mycroft搶男人的,現代的倫敦就更別提了。」Sherlock微笑坐下,他看著John淡然地道。
好吧,意料中事,John心想用說的應該是白搭,這位多話偵探的表達能力比他強太多了。那他該採取何種行動呢?用藏在行李中的槍大概會適得其反吧。
「那你說說,我該如何讓你答應這件事呢?」John把茶杯放好,將球丟到對方手中。
這小子老纏著他,John想著,也該讓Sherlock自己想清楚他到底要做什麼了吧。
Sherlock漠然地望著他,John坐在老家的粉紅色法式沙發上,一副泰然自若的樣子。
Sherlock莫名的想起他曾經協助Lestrade偵辦過的一個案子,情殺案,一個男人愛著的女人拒絕了他,凶手在衝動下殺人。當時那個瘋子說,我一定要擁有她,無論什麼方式都可以。
Sherlock當時只覺得無聊,他查出跡證後就對那個案子沒興趣了,殺人動機一向都是無趣的人性,不是名利就是愛恨,千篇一律。
但現在他好像有點理解那個凶手的想法了。因為他想著,John Watson,如果我要的是你當下就把一切都給我,毫無保留的在我面前,任我擺佈呢?
原來,要一個人是如此迷人的事。
Sherlock沒有回答John的問題,他只是輕淡地笑著,把球丟回去:
「John,想清楚我要什麼,是你的工作。」
John看著他,Sherlock只是微笑喝茶,但他卻有正在面對一觸即發的爆裂物之感。
簡而言之,危險。
他愛危險。
※ ※ ※
是的,在這21世紀的倫敦城,沒人敢向Mycroft搶男人,不過,卻有人敢向他搶兒子。
Mrs. Lestrade對這位英國政府先生沒概念,她只想著要衝到醫院去把他彎了的兒子掰直。吊詭的是Mrs. Lestrade對同性戀其實沒特別的想法,娘家的表兄弟裡也有這樣的情況,年輕時她還為了表哥出櫃,在那個保守的年代發揮了她勇敢的天份,幫著反抗長輩。她向來認為那是人家自己的選擇,這很正常,議論的人才叫不正常,但牽涉到自己兒子就不同了。
開玩笑,Greg從小就有識人不明的毛病,他10歲那年就交女朋友了,隔壁人家的女兒,Lestrade媽媽老覺得她太花心,果然就在Greg 12歲那年這小妮子劈腿了隔三家的兒子。13歲那年Greg又交了女朋友,這次是同學,怪人一個,居然嫌他們家規矩太多,又甩了Greg,14歲那年的就別提了,是個哥德族玩音樂的女孩,那身黑衣和恐怖的化妝,像極了吸血鬼,這麼個怪女孩居然也甩了Greg,原因才可惡,她要Greg快點離家,不然會發瘋…
是的,以上就是Lestrade媽媽眼中,Greg的悲慘情史。於是,我們可以套一句俗話:
一個壞婆婆,十個壞媳婦。這句話的意思很簡單,只要是Greg的女朋友,沒人能入得了她這位媽媽的眼,就算是天使下凡的完美女人也一樣。
這是很多母親的盲點,而Lestrade媽媽表現得最明顯。她對Lestrade的前女友們及那位無緣的前妻從沒好臉色,而現在,她的好兒子要和男人結婚這件事可給了她一個絶佳藉口。她心想,Greg這回一定又搞不清楚狀況,對啦,那些女人都令人失望,但這位老媽心想,男人也不見得好吧?Gerg絕對是被那個她連名字都沒聽清的小子給拐騙了。
一路衝到火車站,Lestrade媽媽心急如焚的上了車,當然,要是讓她輕易入侵倫敦那Mycroft的人就真可說是無能至極了;早在她離家時就有一組人跟上了。
Mrs. Lestrade才下了火車,走進倫敦街頭不到幾分鐘,眼前就停了輛計程車,老太太不虞有他的上了車,司機微笑著聽她說了目的地。
怪的是,車子沒開到醫院,反而停在一間相當漂亮的飯店前,還近白金漢宮呢。
飯店的門僮趕來幫她開門,計程車司機不但沒跟她算車資,反而趕下車幫她付了小費。
「等,等一下,你要把我的行李提到那兒去?」Lestrade媽媽驚疑不定,計程車就這麼開走了,飯店行李員快速地接過她的行李直往電梯走,Lestrade媽媽趕著她老人家有關節炎的腳步,追著她的行李跑。
就在她趕上行李員,正要搶回來時,電梯門開了。
一位優雅漂亮的女士對著她微笑,伸手不由分說就要拉她進電梯,Lestrade媽媽本來想掙脫開的,卻被她身後不知何時圍上來的兩個大塊頭男子輕易有禮的推了進去。
參與過60年代街頭械鬥的Lestrade媽媽不覺恐懼,只是生氣。
在電梯裡她很火大的問,你們是誰?要做什麼?
漂亮女士正低頭按手機,只是很溫柔地對著她笑道:
「您好,Lestrade女士,沒什麼,只是您長途跋涉來到倫敦,一定連飯店都沒訂吧,我們老闆認為您應該先安頓好,休息一下再去探視Mr. Lestrade比較合適。」
Lestrade媽媽懷疑地瞪視著這個女子,心想寶貝兒子這回惹上了什麼人啊?變態黑道嗎?
呃,Mycroft並非他弟弟口中的變態,但他的確是有綁架犯的本事。
漂亮的女士領著Lestrade媽媽進了頂樓的女王套房,會叫這個名字是因為這兒的視野好到能看見白金漢宮衛兵交接禮。鄉下來的老太太沒被房間裡的華麗裝潢閃了眼,她直視著站在中央,一身合宜三件式西裝的男人。
漂亮女士和行李員安靜地退出,那位高大男士一臉和善笑容,對著Lestrade媽媽道:
「Mrs. Lestrade,我是Mycroft Holmes,Greg的…」
「不,別說了,我不同意。」Lestrade媽媽沒呆呆等著人家開口,就直接冷冷地道。
這位母親大人腦子還不錯,她在電梯裡想了一下(畢竟上頂樓的時間很長),她大概知道對方的用意了。
Mycroft怔了一下,好吧,不愧是硬脾氣的Lestrade親生母親,這位女士也有雙漂亮的深棕色眼睛,現在無畏地瞪視著他,Mycroft心想敵人果然強悍。
「您還沒見過我,就直接反對這件事…」Mycroft微笑著,沒有一絲不悅:
「我相信不是為了我的性別,您曾在70年代陪伴親人參加過舊金山的同志大遊行對吧?」
Lestrade媽媽的眼睛瞇了起來,這件事連Greg和他老爸都不知道呢,她當年只說是要陪表哥去美國玩而已。
「所以,Greg說你是個聰明人,看來不只是聰明,你很有本事。」老太太冷靜地道,反正暫時離不開了,她坐下舒舒腿,好好看著這位他兒子第14任情人。
Mycroft保持自持的微笑,坐在老太太對面,他們面前的雕花長桌放著全套英式下午茶,一流的大吉嶺紅茶泛出優雅氣息。
「這不算什麼,您在國安單位留了些資料,當年還曾跑上非法廣播船,擁有數十萬聽眾不是?」Mycroft說著,盡地主之誼幫她沏茶:
「您喜歡大吉嶺吧。」
「很貼心。」老太太微笑著。
「應該的,」Mycroft將茶杯遞給她,道:
「我和Greg認識二十幾年了,正式交往也有兩年左右,我得說,您是對的,從以往的歷史看來,Greg的確沒有看女人的眼光。」
Lestrade媽媽倒沒想到這小子會這麼說,不過她可是鐵了心的,她笑著說:
「這也不代表你會比其他人好,就說身份吧,Greg可是在蘇格蘭場任職,這件婚事恐怕有損他的仕途。」
「喔,這您不用擔心,我相信女王陛下也會給予我們祝福的。」Mycroft輕鬆地道。
老太太沈默地望著眼前這位信心十足的人,怪的是,不像以往,她還真難從這人身上找出什麼缺點。
這讓她更不開心了。而且此人一副勢在必得的樣子也令她超不痛快的。以前那些小女孩見了她最少還會害怕,這小子完全不是那麼回事。
「女王的祝福不表示我就應該同意,我得先見見Greg。」老太太堅定地道。
「再說吧,您應該累了,先休息,明天再說如何?」Mycroft悠然地道。
老太太冷冷地看著他,心想這小子是打算把她軟禁到同意為止嗎?那他也太小看Lestrade家人的毅力了。
但現下不是生氣的時候,於是老太太只是懶洋洋地道,也好,她先休息,明天再說。
Mycroft微笑告退,離去時很貼心地交待有任何需要請向門口那位男士說明即可。
Lestrade媽媽看著他離開,伸了伸懶腰,想著,好久沒這麼有幹勁了。身為狂飆年代的風頭人物,這還是第一次有兒孫輩的人娓娓道出她年輕時的荒唐事呢。
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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