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離愛不遠  HW

PG短篇完結

不虐不甜,寫來打發時間的

篇名來自黃大煒,秋天1944,離愛不遠(說起來這首歌是我覺得華語歌裡最sexy的)

 

 

John Watson記得是和Sherlock約在這裏的,皮卡地里圓環的中央,Cupid的雕像下。收到簡訊時他覺得有些許的違和感,這個地點和這個單字很難和他冷僻的朋友連在一起。

但他還是來了,果然,週遭不是情侶就是正在等另一半的情人,要不然就是無可救藥的各國觀光客。

John閃開某個觀光客的DC鏡頭,找了個他覺得比較安靜的角落坐下。

午後二點,倫敦微弱的陽光難得探頭,John把手插進外套口袋裡,他等了快10分鐘了,這讓他心煩,Sherlock不是會遲到的人,他拿出手機,傳訊出去:

__我到了,你在那裡?__ JW

幾秒後,回覆出現:

__在路上,被耽擱了,馬上到__SH

__需要幫忙嗎?__JW

__已經在幫了,在那別動__SH

John看著手機螢幕,這不會又是Sherlock的某個凶殺案不在場證明實驗吧?他苦笑,如果在廣場上傻坐著也是在幫忙,那倒也不是壞事。

他放鬆了,把手機收進口袋,安靜地坐著。

身旁的人群熙來攘往,大多數都有著某人相伴,若是單獨一人則通常是正在快速的走向某個其他定點,要不則是邊等人邊拿出某樣3C商品或某本書來打發時間。

但他不想被其他的事情分心,因為不知道Sherlock會不會忽然間要他處理什麼突發狀況,他不想臨時還要手忙腳亂的。

於是他只是坐著,像個安靜的狙擊手,默默等待著他的朋友到來。

 

※     ※     ※

 

Sherlock其實很早就到了,為了躲開人群,他站在離廣場較遠的街角陰影裡。所以遠遠地就看到了John走近廣場中央,Cupid的雕像下。

John和週遭的環境很不搭,穿著黑色外套的他看起來沈默而簡單,閃過了一個無禮觀光客的DC鏡頭,走去坐在旁邊安靜的角落裡。

Sherlock本來想走向他,再和他到附近的一個凶案現場,Lestrade要他們去幫忙。

可是John的亞麻色頭髮在午後的陽光下閃爍著,那吸引住他。Sherlock想,他好像沒有從這距離觀察過John

John總是在他身邊,或是知道他在身邊,這是第一次,John不知道他在近處。

他被自己這個想法迷住了。

他看著John把手插進口袋,眉頭微皺著,看似不安但卻十分冷靜,身旁一堆人走過,對照起來John顯得有些孤獨。

孤獨,嗯,從第一次見面時John就給他這種印象,不是那種引人同情的孤單感,而是一種『你最好不要惹他,他就喜歡自己一個』的感覺。

所以Sherlock忍不住惹他了。

他忍不住把John最不喜歡從陌生人口中聽到的(據他Sherlock判斷的)自己,一骨腦全丟出來了。

傷兵,身心疾病,哥哥酗酒(原來是姐姐,可惡)…總之,他用力的惹了這個人,而且因為惹的太開心,差點忘了要約好一起看公寓。

他沒丟出來的是他覺得John的眼睛深邃迷人,聲音溫和好聽,遞手機給他時手指掃過的皮膚觸感好極了。

Sherlock本來賭他隔天不會出現在221B的門口的,但他來了。

一直到現在,他們已經住在一起這麼久,出生入死的次數也多到John的部落格都快能出書了,他還是記得自己在當初看到John的那一個瞬間有多想要引起他的注意力。

有多想要在那張孤獨的臉上看到其他的情緒。

(憤怒,不屑,自慚,什麼都好,用你可以表現出來的情緒看著我。)

就是不要面無表情的孤獨。

但是,好奇?

他居然出現好奇?

而且還好奇到去google他。

現在,他那個好奇的John正皺著眉頭不耐地等著他,他看著John把手機拿出來。

(他要發簡訊給我)

John的手在手機的鍵盤上打字,他那支手機有qwerty鍵盤,在key-inJohn的手指會像扇子一樣張開,Sherlock一直覺得John的手指是屬於比較纖細的藝術家型,當他握槍時二者穩定的合一會產生奇怪的反差。

Sherlock曾在某天夜裡細細看過他的手,把他的指紋全都記下來。

他現在直接把自己的黑苺機拿出來,等著。

__我到了,你在那裡?__ JW

他笑了,John在擔心。他總在擔心。

__在路上,被耽擱了,馬上到__SH

他回覆。然後抬頭看著John的反應。

John的眉頭皺得更深了,不自覺地咬著下唇,那表示他更擔心了嗎?

__需要幫忙嗎?__JW

對,他更擔心了。Sherlock嘴角輕揚,

__已經在幫了,在那別動__SH

(別動,別動,我想看你坐在陽光下,就只是好好看著你,所以別動)

John很少對他這類無理的要求說不的,只要他說,需要幫忙,John通常不問原因的就直接去做了。

然後他看見John在讀簡訊時臉上出現微笑,不是很開心的那種,是有幾分安心和無奈的笑,那笑容像是用帶著點寵愛的責備,說著,Sherlock,你還可以再任性一點。

原來,他在收到指令時會出現這麼溫暖的笑容嗎?

這個表情好,Sherlock想像身邊的觀光客猛對著cupid雕像拍照一樣把他拍下來,但他沒這麼做。

他只是把它記下來,然後歸在最喜歡的表情那一區,這區裡面還包括了好奇和驚嘆這二組。

他看著John把手機收好,安靜的坐著不動。像個沈著的戰士。

My sweet warrior

Sherlock忍不住在腦中這麼輕喚他。

就像那天夜裡John站在警車旁,安靜的看著他一樣,Sherlock在想通槍手就是他時的那個剎那也想這樣喚他。

My Sweet Warrior.

John在等他,除了等他之外不做任何其他的事,John沒有裝模作樣地拿出手機、ipod那些填滿無聊時間的小工具,他只是等著Sherlock,仿彿等他這件事就足以填滿他人生中所有的空缺一樣。

如同Sherlock現在覺得就這樣看著John也足以豐富他全部的生命一樣。

Sherlock忽然不太能忍受他們之間這短短的距離,這幾步路簡直像銀河一樣遼闊。他現在想走到John的身邊,想靠近他。

他跨出一步,走出陰影。

Sherlock離開陰影的瞬間John就看見他了。

他笑了,起身走向他。

陽光照耀著Sherlock,也照耀著John

他們在人群中走向彼此。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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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佔有  HW

HW PG 不算虐吧…應該也不算甜…

我覺得是HE

 

 

非洲沙漠的落日餘暉如火焰般燒向平野,穿著米色工作服的Dr Watson站在醫療隊的帳篷外,抬眼望著這宏偉浩瀚的景象,想著,沙漠的日出和日落真是永遠看不膩,難怪歷史學家聲稱一神教的起源是來自這令人驚歎的景色。

John Watson來說,在一整天毫無希望的工作後,這自然的奇景就是給他唯一的報償了。

天災和戰爭已將這非洲小國毀的差不多了,他們這群無國界醫師的工作也只是在極微小的範圍內,減輕當地人的痛苦而已,能做的真的不多。

“真希望你也在這。”John Watson望著絕美的天空暗道。

看著太陽逐漸消退,星子浮現,整個天際變得廣大深邃,從淺藍慢慢轉為暗藍,一望無際的平原和天空合而為一,這時候才真的感覺到地球果然是圓的。

Sarah,同是醫療隊的一員,從帳篷內走出來,手上端著二杯咖啡,遞給他一杯。

“謝謝。”John笑著接過,傍晚的這個時候是他和Sarah唯一可以喘口氣的時候了,因為再晚一點,遊擊隊的人就會開始出沒,為了保護醫療資源,他們要整晚提高警覺,不能休息。

Sarah看著他微笑,道:

“我本來以為你不會參加的。”

“為什麼?”John皺眉微笑。

“因為…你知道的,Sherlock,”Sarah聳聳肩,

“我一直認為他對你的佔有欲太強,不太可能讓你離開他。”她直話直說了。

“他是…不太高興,不過不是你想的那樣,”John笑了笑,啜了口咖啡,悠悠的說。

“而且他也有自己的事要忙,上回進城時和他聯絡,他好像人在法國。”

醫療隊出發至今也有半年,上回進城則是半個月前的事了,Sarah想,這個當初老是在她和John約會時猛發簡訊的Sherlock實在不像是會讓John離開他這麼久又這麼遠的人。

(難道他對John的感情變淡了?終於覺得『無聊』了嗎?)Sarah忍不住這麼想。

她看著John,對方正若有所思的看著遠方的天際線,臉上帶著溫暖的微笑。

(不可能,不會有人對這個人覺得『無聊』的,即使是Sherlock這個小王八蛋。)Sarah對他當初把John搶走的事還是有點芥蒂的。

“怎麼了?”John察覺她沉默的凝視。

Sarah搖搖頭,回給他一個微笑,這是John自己的事,她沒立場過問,而且,他們的休息時間也快結束了,好好享受一下傍晚的寧靜吧,馬上就要面對危機四伏的沙漠夜晚了。

John大概明白Sarah的疑惑,但他沒說什麼,他和Sherlock之間的事只要他們自己知道就好了,不用對旁人解釋太多。

真的,其實也解釋不清,這世上沒人能真的搞清楚Sherlock在想什麼,只能說,他,John Watson在二年前的倫敦,冬季午後2:03時答應Sherlock Holmes的事此生是絕對不會改變的。

“後悔的還不知道是誰。”Sherlock那時曾打趣著說。想來格外諷刺,因為他現在還真的有些後悔。

在每天傍晚的這個時候,當他終於能從血肉模糊的殘肢或營養不良的重病孩子身邊離開一會兒時,他會走出帳篷站在外頭,想念Sherlock

想起Sherlock時他心裡有點痛,他本來覺得離開倫敦一年,做點醫生該做的事(尤其他又曾是個軍醫,這方面的經驗對醫療團來說很有用)是正確的,可是六個月沒看見Sherlock了,雖然一有機會John就打電話給他,但還是不夠。

每日每夜,他總是發瘋似想要抱著Sherlock,想要吻他,感受他身上的溫暖。

想見他。

正確的事不見得是想做的事,John發現自己真的不是個堅強的人,因為他現在唯一想做的事就只是回倫敦和Sherlock在一起。

看著新月緩緩升起,周遭空氣開始變的寒冷,John把咖啡喝完,打起精神來和Sarah說:

“進去吧,還沒忙完呢。”

 

※     ※     ※

 

二年前,倫敦 221b Baker St

SherlockJohn陷入一場莫名的爭論中。

起因是John遍尋不著他的手機,最後在Sherlock的上衣口袋裡找到。

“你不能這樣老是把我的東西當成你的在用。”John很不高興,因為他發現有二通未接來電,一通是Harry,那還無所謂,可是還有一通是來自他阿富汗的退伍同袍的電話,這就讓他不太開心了。

Sherlock煩悶的瞪他一眼,他不覺得自己用John的東西是多麼罪大惡極的事,對方每次都這樣大驚小怪,真的把他搞得很煩。

於是就像John每次在為這類『物件歸屬』問題在不開心時,他採取的應對方案永遠是無視對方的不悅繼續做他自己的事。

但這次,John不打算放過他。

John雙手抱在胸前,冷冷的直視著他,一副『你別想用無視我來躱過這一次』的樣子。

Sherlock不理會他,眼睛死盯著自己的筆電螢幕。沉默僵持了二分鐘,直到他發現John的熊脾氣真的上來了。

(好吧,要談就來談。)Sherlock把筆電啪一下闔起,坐在桌前轉身看著他。

“為什麼不行?”

John皺眉,更生氣了,為什麼不行?小學生才會這麼問吧。

“因為我的物品是屬於我的,你要用得問過我,這是基本的尊重。”好,就把你當小學生教好了,John耐著性子說。

“嗯~不對,你的東西也是我的。”Sherlock想了想道。

“為什麼我的東西也是你的?”現在是John搞不懂了,說起來引發爭論的,Sherlock『借』走的手機還是Harry送他的呢,關Sherlock什麼事啊?

“因為你是我的啊,不然我為什麼只要用你的手機?我也可以用Mrs.Hudson的手機啊。”

John呆住了,這是什麼歪理啊?這傢伙真的是個12歲的小孩,他完全不知道什麼是對等關係吧?

Sherlock,沒有任何人是真正屬於另一個人的,每個人都只能屬於他自己。”John很認真的說,這點很重要,搞不清楚這個那什麼關係都沒辦法走的下去。

“你說你不屬於我?”Sherlock冷然道。

“當然,人和人的關係不能用從屬來討論…”John還沒說完,Sherlock就直接打斷他:

“那我只好繼續用你的手機你的筆電你的床和你其他的所有物了。”

“為什麼?”JohnSherlock的攻擊打入迷糊狀態。

“因為你說你不是我的,但我認為是。於是我只能一直不停的用你的東西,控制你的行踨,好向自己證明你是我的。”Sherlock一副解釋案情的樣子。

“你沒有想過我會怎麼想嗎?”John則完全陷入混亂,這是什麼推論啊。

“我不需要,因為你說沒有人是真的屬於另一個人的,所以我的想法只屬於我,你管不著。我愛依我的想法來行事,你也管不著。”要玩邏輯嗎?我可是老手啊。Sherlock暗想著。

“所以,我們卡住了?”John苦笑,這完全是胡扯嘛,而且要是真這樣下去,最後只有分手一途。

“也不盡然,”Sherlock笑著看他,John在煩惱時真是可愛到不行,

“不管你到那裏去,非洲亞洲,世界的盡頭也好,只要你知道,而且認同一件事,我都隨你,放你自由。”

“什麼事?”John謹慎地問,同時心裡OS:沒這麼好的事,其中必有詐。

“把你的全部給我。”Sherlock理直氣壯地道。

John感到無比的挫折,這不是在兜圈子嗎。Sherlock看出他的不滿,搖頭笑著:

“我要你的『全部』不是只要你這個人而已。”Sherlock冷靜的,像是在分析連環謀殺案一樣,十分理性的說:

“因為我所擁有的你一定也包括你的獨立和你的自由。我並沒有要你一直在我身邊,只要你同意這個前題:就是你,John Watson是我的。只是我一個人的。那我不管你要去那裡,就算你要去個1020年,我都不要緊。”

John笑了,他忍不住想,這個Sherlock還可以再天真再孩子氣一點。

“你在說大話,我上回離開倫敦才二天你就發了快100通簡訊給我了。”

“因為那時候你沒說你是我的,你沒說你只屬於我,我總得證明啊。”Sherlock壞笑著。

“那如果我這麼說,你就這麼相信了嗎?”John遲疑了一下,怎麼覺得有陷阱在前方啊。

Sherlock想了一下,點頭:

“如果你承諾那我就會相信。”

“也就是說只要我同意我的一切都是你的,那就算我跑到天涯海角你都不會管我?”

“當然,因為你的自由也是我的啊。”

我的自由也是你的,這話怎麼聽怎麼不合理,John想著,但是安置進他們的關係裡,好像又有它合理的地方。

於是,在這冬季午後2:03時,Dr John Watson同意了這個結論,他向Sherlock說:

“好,那從今以後,我John Watson只屬於你Sherlock Holmes一個人的。”就算是個陷阱我也跳了,John想著。

Sherlock满意地笑了,像個剛打贏球賽的孩子。John看著他那副得意的樣子,忍不住說:

“你不要到時反悔就好了。”

“後悔的還不知道是誰。”Sherlock十分自信地道。

 

※     ※     ※

 

現在,倫敦,MI6所屬地下2層情搜中心。

Sherlock坐在螢幕牆前,手指滑過其中一面,非洲沙漠的地景顯現在他眼前。

他點著其中一個定點,放大,再放大,直到一顆亞麻色的頭頂慢慢顯示螢幕上。他修長的手指在上面輕輕滑過,小小調一下角度,ok,可以看見John Watson的臉了。

這時Mycroft走進來,苦笑看著Sherlock道:

John如果知道這半年來你每天都這樣盯著他不知道會作何感想。”

Sherlock斜視他一眼,馬上把眼睛拉回螢幕,他懶懶地道:

“保證他不會知道是你的工作。”

Mycroft搖頭,他當初會答應讓Sherlock自由運用這套全球監視系統來追蹤Dr Watson,是和弟弟說好條件的:

“系統隨你用,但要幫我跑蹆”

可是現在,Sherlock每天都窩在這裡等著看他的John,說真的,實在不太好。

“還是想辦法把他弄回來吧,預算吃緊啊,你知道調動一次人造衛星要花多少錢嗎?”Mycroft皺眉無奈地道

Sherlock對哥哥說的話充耳不聞,因為他答應過的,他答應John會放他自由,只要John承諾自己全都是他的就好(當初他真的覺得是這樣的),所以他現在只能躲在這個地下室偷看他的醫生。

(果然還是說大話了。)他自嘲地想。

什麼1020年啊,John才離開倫敦二天他就跑來找他哥哥了。

因為他想念John想到快發瘋,他能忍48小時自己都覺得是奇蹟了。

Sherlock抱著膝,蜷在椅子上看著螢幕裡他的John正在小口的喝著咖啡。他戀慕地想著,如果現在能化身成那個杯子多好。

他,Sherlock Holmes,世上唯一的咨詢偵探正在嫉妒一只杯子。

天色漸暗,他打開夜視功能。John正對著天空寂寞地微笑著,看起來就像是正在對著他笑。

Sherlock心想,你在想我嗎?我希望你在想我。

啊,不見了,John走進帳篷裡,於是連夜視功能都看不見他的醫生了。

Sherlock想著,掉進自己設的陷阱就是這種感覺嗎?形上思辯果然是毫無用處,什麼你的自由也是我的?不在身邊就是不在身邊,看不見,摸不著就是空虛至極,再多的保證和承諾都是惘然。

John說自己全部是他的,廢話,因為他早就全部都屬於John的了。

他失落地看著漸漸變暗的螢幕,想著,要明天才能再看見John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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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Wheel Of Fortune HW

 

 

PG13 有毒品描述

 

“你聽的到我的聲音嗎,先生?”

嗯,什麼,有人在這嗎?

一片灰茫茫的霧裡,有,我聽到了,很好玩的聲音,像棉花糖一樣,軟軟甜甜的。

“聽的到嗎,聽的到請睜開眼睛好嗎?”

我張開眼了,但什麼都看不見啊,一片混亂,好多東西在眼前晃著。

有光,刺眼,有東西在走動著,是人嗎?

“看來還好,來,看著這裡,看著我。”

看著你,你是誰?哇~好大的眼睛啊,還愈來愈大,大到像一潭湖水,又綠又深的那種,好像小時候在森林裡找到的那個美麗的湖,傳說中那裡面有女神住著…

我快沈下去了吧…

“安靜,安靜下來,你用藥過量了,暫時會出現幻視和幻聽,別緊張。”

好好聽的聲音,好安心,棉花糖叫我安靜,嗯,我要安靜下來。

“視線好像還對不到焦點,這些人真是,拿自己的大腦開玩笑嗎。”棉花糖又在說話了。

好好聽,多說一點。

“可以告訴我你的名字嗎?”

誰的?我的嗎?

不要,不能說,Mycroft會知道,Mummy會生氣。

“怎麼只會傻笑搖頭呢。”

這不是眼睛,這是湖,我要跳下去。

“嘿,手不要亂摸啊,真是,挑這種月圓的時候發瘋,都不知道急診室有多忙嗎!”

急診室?棉花榶是醫生嗎?

可是這裡明明就是湖邊啊?不管,我要跳下去。

“天哪,血液報告怎麼還沒送來啊?先生請你不要再亂摸我的臉了。”

這是什麼?臉嗎?棉花糖有臉吔,還很好摸吔。

“糟透了,是用了什麼毒品啊?一臉白痴樣。”

我不是白痴,我是天才。

“對,你是天才,你是令人驚嘆的天才,you're amazing

呵呵。

“沒見過有人吸毒過量還這麼搞笑的。”

棉花糖,我喜歡你。

“好~,我也喜歡你,更喜歡你的血液報告…太好了,終於知道要給你打什麼針了。”

嗯,我也喜歡報告,警察的,法院的,還有啊…

咦,怎麼愈來愈不清楚了…

離湖邊愈來愈遠了…

“安心睡吧,你需要的。以後不可以再吸毒了,知道嗎?不然就不喜歡你了哦。”

好,好,你說什麼都好,因為我喜歡你…

 

※     ※     ※

 

SherlockJohn在巴茲查資料,有一件凶殺案需要檢查不在場證明,嫌犯聲稱他當時出車禍人在巴茲的急診室裡,在Molly的協助下他們進了電腦資料庫裡查當天的就醫記錄。

“查到什麼了嗎?”John坐在一旁,喝著難喝的咖啡,他在想Molly還真是不太會泡咖啡。

“嗯,記錄上看來這傢伙的不在場證明是可信的,不過也很難說…”Sherlock沈吟了一會,問道:

John,你在這裡實習的時候待過急診室嗎?”

“有啊,一定要的啊,”John點頭,無奈的笑笑:

“很辛苦的一段日子,急診室裡什麼奇怪的人都有。”

“是嗎?”Sherlock微笑,看著螢幕上顯示的記錄,John H Watson,值班記錄,經手病患…

“你還要查什麼嗎?”John起身,走到他身後,Sherlock忙把視窗關掉。

“沒了,就這樣了。”Sherlock站起來,伸手攬住John的肩膀,低頭往他眼睛上吻了一下。

“怎麼了?”John笑了,一臉疑惑地看著他。

Sherlock搖頭,笑得開心,也不管醫院裡有多少人在,他就抱著John的肩,大步離開了。

John一直不知道的是,自從那個『棉花糖』叫他不可以再吸毒以後,他就真的沒再吸毒了。

John更不知道的是,當那天他走進實驗室大門時,Sherlock就知道他那個有湖水眼睛的棉花糖是誰了。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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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犬型與貓型  HW

PG 情節續第二篇【佔有】 

人格特質大致上可分為二型,犬型和貓型。

所謂的犬型人,就是反應直接,喜歡的就說喜歡,從不隱藏自己的好惡;而貓型人則簡單的說就是別扭,只要有旁人在,就算再喜歡也要裝作不在意的樣子。

Dr John Watson依這個標準來區分,應該歸屬於犬型,而他親愛的室友,Sherlock Holmes,則絕對是標準的貓型人。

關於這個論點的證據就是:John Watson即將結束他的非洲行醫,他通知Sherlock要回國的時間,心中期待在返抵國門的第一時間就能看到Sherlock,但Sherlock收到訊息時內心明明雀躍地像個要過聖誕節的12歲小鬼,卻找了個藉口跑去蘇格蘭場,死都不去接機。

因為他,Sherlock Holmes,世上唯一的咨詢偵探,應該是非常非常忙碌的。雖說目前該死的一個案子都沒有,但他想到當初John Watson這個可惡的傢伙居然丟句“我要去非洲”就一跑大半年,害他一個人在倫敦孤單寂寞,每天晚上抱著John的毛衣綣在床上想他…

(不,絕對不去接機。)他別扭地想著。

現在,對著忽然跑進辦公室,且認真地熱衷於幫他寫報告的SherlockDI Lestrade只覺得背脊發寒。

他躲進男廁去打電話,電話另一端的情報頭子只說今天隨便他弟弟愛做啥做啥,反正蘇格蘭場這大半年的苦日子算是過去了,再來都是天堂般的好時代了。

Lestrade能做到探長這個位子也不全是靠Holmes的奇蹟,其實依倫敦的智商平均值來說他也算是聰明過人,聽到MI5的頭子這麼說,他開心地在男廁隔間裡歡呼著:

“親愛的Dr Watson要回來了嗎?”

也許是叫得太大聲了,站在洗手池前的DI Dimmock聽得清清楚楚,竟也愉快得跳了起來,還不小心把水濺到褲子上。

關於Dimmock為什麼會這麼高興其心態還有待商榷,或許是很懷念當初在查黑幫走私案時Dr Watson曾對他親切地使過眼色吧…姑且不論原因,但見他取出智慧型手機,在FB上發佈個人近況,五分鐘後,整個蘇格蘭場的氣氛全成了1224日,準備狂歡的聖誕節前夕。

在一片小心壓抑著的此起彼落歡呼聲中,正在佔據自己姻親的辦公桌的Sherlock在看到螢幕右下角出現目前人在法國出差的Donovan警官用裝可愛的小笑臉做開頭傳進的訊息「:)Boss,聽說Dr Watson要回來了」時,不禁心頭無名火起。

(他要回來關你們什麼事!)

Dr Watson到底在蘇格蘭場有多受歡迎並不是Sherlock現在煩惱的重點。

貓典型人格Sherlock表面上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心裡其實又急又氣,因為不管怎麼算時間,John現在也該出關了啊?他上網查了幾次,航班確定沒有誤點,已安全降落了…

(為什麼還沒打電話給我?!)

Sherlock用爪子、哦不,是用手指不耐地點著桌面,也不想想要是自己乖乖的去接機現在也不用在這想得快發瘋,他一臉寒霜無意識地瞪著前方,把本來要進來交報告的法醫Anderson嚇得快閃。

Anderson衝到外間辦公室發佈警報,Boss辦公室裡坐著正在自由擊發雷射死光的哥斯拉一隻,大家暫時別靠近。

就在Sherlock快要用他的爪子、哦不,是手指敲壞Lestrade可憐的辦公桌時,他終於收到一通簡訊:

__已到家,想你可能在忙,我去Angelo那裡吃午飯,晚點見。__JW

看到這貼心的訊息,這隻貓,哦不,這個人想著不如不要回覆,直接去Angelo那兒找他好了,反正他也餓了啊…

嗯,這個藉口不錯,雖然不太合乎他有工作時不吃飯的原則,但想必John不會注意到這個細節,於是他微笑起身,向正走進來的Lestrade打了聲招呼,就逕自離開了。

丟下身後一群大聲歡呼著決定下班去酒吧好好慶祝的可憐警務人員們,Sherlock直奔Angelo的意大利餐廳。

 

※     ※     ※

 

犬典型人John Watson其實是非常希望能在機場就見到Sherlock的,但他知道叫Sherlock乖乖的站在出入境大廳等他是幾乎不可能的事,所以當他出關後沒看到Sherlock的身影時也並不意外。

而且,做人向來和善親切又富幽默感的Dr Watson坐了10幾個小時的飛機,很自然地和旁邊坐位因公至非洲採訪的BBC美麗女記者Linda小姐發展了友好的關係;已屆適婚年齡的Linda小姐非常樂意將這位站在機場出入境大廰一臉茫然又有些失落的可愛醫生歸入自己的「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名單(是的,她有這份名單,內含Harry王子)中,並好心的向Dr Watson說明她有車,不如載他一程。

生活向來儉省的Dr Watson欣然接受,不虞有他,坐上了Linda小姐的Mini Cooper,直驅221B Baker St

途中兩人相談甚歡,呃,應該說是Linda小姐很華麗地展現了自己豐富的內涵和完美氣質,一路上不時地說著機智的笑話和設法旁敲側擊這位Dr Watson是否有女友。

可惜犬型人格John一心只想著要回老窩找主人、哦不,是找室友,沒怎麼注意Linda的談話內容,所以當對方詢問有關女友的話題時,看著車窗外胡思亂想著Sherlock不知道在忙什麼,有沒有危險等等的John只是簡單的說,哦,沒有,我沒有女朋友。

脫離單身市場好一陣子的他雷達感度有些失靈了,竟然忘了提醒對方他有男朋友。

Linda小姐見獵心喜,Harry王子畢竟遙遠了點,先抓住這隻可愛的醫生也不錯。於是在兩人進了空無一人的221BDr Watson傳了個簡訊,然後提議一起去吃個午餐好答謝她載他一程時,她欣然首肯,John第一個想到的地方就是距離僅5分鐘路程還可以掛他主人、哦不,是室友的帳的意大利餐廳。

Angelo先生看見久違了的Dr Watson時自然是開心地擁抱招呼,想到醫生不在的這段時間他心中偉大的偵探常常獨自光顧,對影自憐(他自己想的)的樣子,常令他一掬同情之淚。但打過招呼後看到醫生身後跟著的金髮美女,Angelo不禁心生懷疑。

不過開門做生意,很多事情也不好說,Angelo心想反正是中午,也不用在桌上放蠟燭就是了。

午餐進行時Linda繼續努力施展魅力,不時微笑,甩弄她美麗的金髮,可惜一直在保持笑容的醫生其實根本處在出神狀態,他禮貌地看著對方,心裡想著的是和Sherlock第一次約會,哦不,是查案時就是死盯著對街的22 Northumberland St,腦中浮現了和Sherlock滿城亂跑時腎上腺素飆高的快感和Sherlock高挑的背影。

(唉,真想見到他,怎麼忙到連簡訊都不回了呢?不會出什麼事了吧?等一下打個電話給Lestrade好了。)John心煩地想著。

Linda小姐心想這個人還真沈默,不過沈默也很好,男人多話是蠻討厭的。

Angelo先生發現Sherlock的,他正在招呼客人,一抬眼就看見滿臉怒氣的Sherlock站在窗外看著正在傻笑的Dr Watson,他大驚,指揮帶位員Billy快擋下Sherlock,然後用他難得跑動的笨重腳步快跑向John,想提醒他有危險靠近…

但精通拳擊、擊劍和自由搏擊的Sherlock豈是小帶位員Billy可以擋下的?但見他衝進門口,推開Billy,一個箭步衝到John身後,Angelo來不及提醒Dr Watson有大型貓科動物正要攻擊他,眼見悲劇即將發生,Angelo遮住自己的眼睛不忍卒睹…

只聽到Sherlock怒氣十足地吼著:

John Watson!”

John轉頭,終於看見魂牽夢繫的親愛的Sherlock

他感動莫名,忙跳起身,直撲向Sherlock,抱著他的頸子,笑道:

Sherlock,我好想你!”然後用力的吻下去。

面對Johnny狗狗的正面攻勢,貓典型人Sherlock只能呆立當場,乖乖的接受這個吻。

然後,就像所有的貓咪都喜歡被愛撫一樣,在John濕潤溫暖的唇熱烈的吸吮下,他忍不住地抱住John,回吻他。

美麗的記者小姐優雅微笑地看著這一幕,低頭喝了口紅酒,默默地在心中把醫生從「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名單中劃掉,改列入「謝謝再聯絡」清單裡。

義大利餐館裡充斥著開心的歡呼聲。

在偵探和醫生稍嫌不得體的熱情擁吻中,倫敦城迎來了久違的平靜美好。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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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向左走向右走 (AU) HW

AU,混同幾米繪本【向左走向右走】

PG 短篇完結

Baker St上有一排房子,每間都很古典美麗,可愛的房東Mrs. HudsonMrs. Turner開心的在八月的午後分別將房子租給了一個壞脾氣的偵探和一個跛腳的前軍醫。

Mrs. Hudson的房子有老舊個性的裝潢,偵探Sherlock Holmes一眼就愛上了。

Mrs. Turner的房子有溫暖舒適的擺設,醫生John Watson用心地想著要讓它更完美。

偵探和醫生每天都很忙,住在隔壁的兩人會在早上出門,偵探習慣向左走,醫生習慣向右走。

他們從未見過面。

聰明的偵探Sherlock會在可怕的犯罪現場看出壞人的破綻,可惜從來沒有人真的好好稱讚他。

跛腳的醫生John曾在戰場上面對很多可怕的經歷,可惜從來沒有人了解他的傷痛。

有時候,他們覺得這世界真的很空虛寂寞。

孤單的兩個人分別生活在這個大城市裡。

在夜裡,不太需要睡眠的偵探常會拉小提琴,隔壁的醫生覺得鄰居拉的莫札特小夜曲非常好聽。

9月的某天,偵探從公園的犯罪現場離開,正得意地走在有些涼意的林蔭道上。醫生坐在道旁的公園椅上喝咖啡。

他們相遇了。

偵探說,你從阿富汗回來而且你的跛腳是心因性的。醫生說,你真是天才。

那天下午他們一直聊一直聊,並肩走在美麗的公園裡。

偵探覺得他從來沒遇見這麼可愛特別的人,醫生覺得他從來沒遇見這麼聰明又瞭解他的人。

他們在紙條上留下了彼此的電話。

可惡的倫敦開始下起常見的大雨,他們匆匆分手了。

當他們各自回家後,興奮的想打電話給對方時發現紙條濕了,數字看不清楚。

聰明的Sherlock算了一千種可能的組合,但沒耐心的他在打了第一百通後放棄了。

(他會打給我吧)

沒那麼聰明的John只算出了二百種組合,他很有耐心的全打完了。

(他會打給我吧)

一直在等著醫生電話的偵探每天還是習慣向左走。

一直在等著偵探電話的醫生每天還是習慣向右走。

秋天來了,街頭行道樹上的葉子都變黃了。

偵探有空就去公園散步,在遇到醫生那裡徘徊。

醫生有空就去公園閒晃,在遇到偵探那裡佇足。

他們和同一個母親微笑,Sherlock判斷她是個蕾絲邊,John只是喜歡她寶貝娃娃頭上那頂兔耳朵帽子。

他們和同一個流浪漢聊天,Sherlock會向他買資訊,John只知道他會吟葉慈的詩。

他們會經過同一個街角,買同一家的咖啡。

但總是見不到對方。

而冬天來了。

習慣向左走的偵探還是沒遇到醫生。他開始覺得世界無聊的快讓他死掉了。

習慣向右走的醫生則漸漸覺得世界空虛的快讓他死掉了。

他們好想對方。

偵探在夜裡拉著巴哈,心裡想著也許再也見不到醫生了。

醫生覺得鄰居的琴聲悲涼的令他傷心極了。

在這年的最後一天,偵探決定要離開倫敦。

在這年的最後一天,醫生決定要離開倫敦。

(算了吧,見不到他了,不要留在這個令人傷心失意的地方了)

Sherlock還是向左走,John還是向右走。

在這寒冷的倫敦城中繞了整整一圈後,他們來到火車站的廣場前。

遠遠地,偵探和醫生拖著行李,望見彼此。

 

下雪了,像鵝毛的絮雪飄下。

人們開心的倒數計時,又一年要過去了。

 

在大雪和人群中偵探和醫生互相望著對方微笑。

 

 

____________FIN_____________

 

 

6 不,我沒寵他

 

PG  HW/ML

 

「不,我沒寵他。」John的笑意有些牽強,他順手在塑膠袋中拿起剛在Costco買的Gummy bear軟糖家庭號大包裝,豪邁地啪一聲拆開,平放在桌上,配著剛買的卡布奇諾吃了起來。

Lestrade坐在他對面,也從自己的購物袋中抓出一包Doritos起司味玉米片,喝一口焦糖拿鐵,在人來人往的Costco休息區,放開了吃著不健康的零食。

兩個大男人難得在賣場相遇,Lestrade今天休假,John則隨時都在失業邊緣。會這麼清閒的坐在一起聊天,要感謝可愛的倫敦罪犯今日疑似罷工。

「寵這個詞太奇怪也太不對等了,」John說著,在包裝袋中摸出了一顆綠色蘋果口味的軟糖,丟進嘴裡:

「我跟他是成年人,都懂得要照顧自己。」

會出現這個主題Lestrade提起的,因為他從來沒在賣場看過Sherlock,連他們一起出現的情況都沒有。

「但幾乎所有的活都你在做的啊,我光在賣場就碰到你三次了,就從來沒見過Sherlock。」Lestrade一口氣抓二片Doritos直接大口咬著,說實在話,要是在家他可沒辦法這麼自在的吃這玩意兒,那個有膽固醇恐慌症的情報頭子會因為光看著他吃心情就變差;那人心情一差倫敦三分之一的人口會跟著倒楣。

「他是個生活白痴,」John說著,拿起一顆糖,黃色的,他丟回去,又找了顆綠色的,吃掉。

「要是他來採買日用品,回去不到半小時我就得重跑一趟。」上回Sherlock自己來買東西,害得John光是退貨就搞了一個多小時,Sherlock買了一堆自認很有實驗價值的怪東西,其中還包括一組戶外用鐵製鞦韆;John當時差點被賣場列入惡客名單。

「我是為了自己好。」John補充說明。

「購物就算了,」Lestrade笑了笑,他自己也好不到那兒去,不過理由不太相同,他總覺得情報頭子的品味和他自己相差甚遠,他早上只想吃火腿蛋,不想吃魚子醬配鵝肝,那玩意兒腥死了,不自己乖乖來買東西,他就得餓肚子了。

「上回我瞄到Sherlock傳簡訊給你,他簡直是在點菜了;你還得負責做飯不是嗎?」

「一樣的道理,他做飯跟做實驗一樣,我可以陪著他四處追凶冒險,我的胃可沒有這麼好奇勇敢。」John懶懶地道,順手又抓了顆綠色的糖吃。

「好,就算生活白痴這個理由成立,但他每次一通簡訊你就得立刻到場,也太聽話了吧。」Lestrade道,他是沒Sherlock聰明,但觀察力在警界也是數一數二的。有幾次Sherlock先到了現場,發了通簡訊後John就來了。從John一臉緊張的衝進現場後發現Sherlock還活得好好的,就放心地用責備的眼光叉著腰瞪著偵探而不是轉頭離開;再傻的人也看的出來只要是Sherlock的要求John大概都不會拒絕。

「我只是覺得站在那兒盯著他對社會國家來說安全一點,」John喝著咖啡,又找了顆綠色的糖道:

「你得承認我在現場時你也會好過點吧?」

Lestrade倒沒想過John是為了其他現場的員警們做災情控管。

「嗯…也速啦。」Lestrade說著,滿嘴的零食讓他有點口齒不清。

「所以說啦,我不寵他,很多時候我都只是在為自己想而已,別說的我好像在養貓一樣。」

John喝了一口咖啡,笑著道:

「他沒有我也會活得好好的,只是容易不小心餓死或被你的手下用巫毒咒死罷了。」

Lestrade大笑,這時他的手機響了,情報頭子打來問他為何這麼久還沒回家。

「你跟John也談太久了。還有,那包零食你快吃光了,留一點給我。」

Lestrade無奈的關上手機,跟這個人在一起真是一點自由都沒有。

他起身,笑著和John道別,John也站了起來準備離開。

「對了,」Lestrade看著John把沒吃完的Gummy bear收好,他疑惑地問:

「從剛剛我就想問你了,為什麼你只吃綠色的Gummy bear啊?」

「哦,這個啊,呃,因為Sherlock愛吃這玩意兒又討厭吃到綠色的,他覺得有怪味。」

Lestrade笑了,是啊,你真的沒在寵他。

____________________FIN________________

 

______4/21______

 7. 是的,我討厭他

 PG

 

 

Sherlock是個會令John打破自己規則的人。

比方說,打小就認定做人應該誠實的John,有時候真希望Sherlock別這麼誠實。

看著Anderson的難堪和Sally的憤怒,John想著難怪這些傢伙找到機會就要打擊Sherlock

世上沒有永遠挨打卻從不反擊的人,即使蠢如Anderson。基於保護的心態,John提醒這個咨詢偵探,有時候像個凡人般有禮貌他不會掉塊肉的。

「你可以收歛點,笨是天生的,你不能怪他們。」John勸告他。

Sherlock只是冷冷的瞄一眼,道:

「不,與智障無關,我只是討厭他們。」

John無言了。

所以笨不是Sherlock如此尖刻的批評他們的原因,好吧,討厭就直接說討厭。John從沒想過,會有希望他人別那麼誠實的一天。

「可以告訴我原因嗎?」John無奈地問。

Sherlock只是望著前方,午後倫敦城街道上匆忙的車潮,隨意地道:

「討厭是沒有原因的。」他說著,伸手叫了車,繼續他們下一個追凶行程。

關於討厭的話題在他們終於抓到了凶手,安心的在凌晨0:40坐在中式餐館吃著像樣的消夜時又出現了。

「你討厭吃蝦餃?」John有些訝異地問。

明明是你點了二籠的啊。John沒好氣地想。

Sherlock在吃了一口後,就把剩下的二個的白胖水晶皮餃子一臉嫌惡的用木筷夾起往John盤子裡丟了。

吃中餐就要用筷子,這個不服輸的偵探很有那麼點要使用正確工具的堅持。

John皺眉望著他,現在是要自己這個才剛狼吞虎嚥了一盤炒飯的醫生再吃掉五個蝦餃就是了。

John開始為自己將近微圓的腰圍耽心了。

「為什麼討厭還要點二籠?」John這個小氣的窮光蛋很認真的把點心往肚子裡塞。

Sherlock沒回答他,只是夾起一個John沒什麼興趣的炸春卷,無所謂的吃著。

又來了,沒有原因的討厭,John想著,我要是過重都是你害的。

他用必死的決心咬下最後一口蝦餃。

於是除了綠色的Gummy Bear外,又多了一個Sherlock討厭的食物,蝦餃。

還好,John很喜歡蝦餃,於是在飽足的嗑掉二籠蝦餃後,他們安步當車,在靜夜裡走回221B

John向來喜歡這樣的時刻,案子解決了,Sherlock尚未開始因天下太平而悶得發狂(大概再三個小時後就難說了),他們可以平靜地讓夜色包圍著,安適地同行。

這時候的Sherlock會比較可愛些,他會抬著頭,帶著滿足的傲氣微笑著,步履變得緩慢些,John不用辛苦的追著。

John輕鬆的和他漫步著,不時問他一些小細節,讚賞地看著Sherlock臉上的得意。

他沒和Sherlock說過,這個時候的Sherlock迷人的美妙。

然後John驀地想起了Sherlock討厭的東西這件事。

John的記性還不錯,他記得Sherlock之前並不討厭蝦餃。

中式點心一直是他的最愛,當初他們在一起解決那個計程車司機(呃嚴格說來是John解決他的,Sherlock則是差點把自己解決了)時,Sherlock這個一整天沒吃東西的人第一個想到的就是吃點心。

那天晚上發生的事John全都記得,所有的細節都在他的大腦裡,而他記得Sherlock有吃蝦餃。

但十分鐘前Sherlock卻說他討厭。

他們走到家門前,Sherlock在他前面,打開大門,兩人放輕腳步,避免吵醒老太太。

看著Sherlock的背影,John開始想,這個人的心思真是詭異,自己大概永遠弄不清他在想什麼。

John累了,他想休息,Sherlock不理他,先急著上網看看有沒有新的案子,不然明天可就無聊了。

John回房後Sherlock脫下外套,閒散地坐在書桌前打開電腦,在等開機的空檔,他看到那包John才買的Gummy Bear

他打開包裝袋,隨手抓了一顆,瞄了一眼,綠色的。

他丟回去,又挑了一顆紅色的吃掉。

真是無聊,網路上只有一堆雞毛蒜皮的小問題,沒什麼有趣的事。

Sherlock又抓了一顆糖,怎麼這包綠色的這麼多啊。

他笑了,一口吃掉這顆綠色的糖。

果然,綠色的最好吃。

糖吃多了不好,Sherlock把包裝封好,關機起身,心甘情願的休息去。

John剛剛問他為何討厭還要點兩籠蝦餃。

討厭和喜歡是相對的,相對於口感的喜愛,比不上他看著John滿足的多吃掉二個餃子時的快樂。

不過,對John不太誠實的Sherlock永遠不會告訴他這個原因的。

就像他寧可不吃最喜歡的綠色Gummy Bear一樣。

 

______FIN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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